当前位置: 首页>小儿卫生总微论方>针刺误伤论 针刺误伤论 小儿有因动作。误被针刺骨刺竹木签刺伤而入肉。或已折在内不出者。叙方于后。象石 以白梅肉烂杵。和象牙末敷上,若针伤。即以象牙屑水调敷之。或以磁石末敷之。仍更以瞿麦为末。水服方寸匕。或煮汁饮之。日三。 【又方】 以松脂如乳香者末敷之。帛裹三五日。不觉而出落。 本章节地址:https://www.huangdineijing.com.cn/xiaoerweishengzongweilunfang/11468.html 如果您喜欢本站,可以点击收藏本站或者设为首页,方便您阅读本站小说内容! 返回目录:小儿卫生总微论方 上一章 卷十七 肠痈论 下一章 卷十七 针刺误伤论 发表评论点击这里取消回复。 您的称呼 评论内容 作品推荐: 伤寒杂病论 十八反十九畏 思考中医 本草纲目 汤头歌诀 神农本草经 难经 >>更多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