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医心方>卷第八(手足) 脚气禁食第十四 卷第八(手足) 脚气禁食第十四 苏唐论云∶不宜食面、羊肉、萝卜、葵、蔓菁、韭。 又云∶不得食酢饼。 《千金方》云∶羊肉、牛肉、鱼、蒜、蕺菜、菘菜、蔓菁、瓠子、酒、面、酥、油、乳糜、又云∶不得食诸生果子、酸酢之食,犯之者皆不可瘥。 本章节地址:https://www.huangdineijing.com.cn/yixinfang/4179.html 如果您喜欢本站,可以点击收藏本站或者设为首页,方便您阅读本站小说内容! 返回目录:医心方 上一章 脚气禁食第十四 下一章 脚气宜食第十五 发表评论点击这里取消回复。 您的称呼 评论内容 作品推荐: 伤寒杂病论 十八反十九畏 思考中医 本草纲目 汤头歌诀 神农本草经 难经 >>更多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