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医心方>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《葛氏方》云∶金疮,忌 怒,大言,大笑,思想阴阳,行动作力,多食饮咸酸、饮酒、热羹 ,皆使疮痛。疮瘥后百日、半年,乃稍稍复常耳。 又云∶若多饮粥辈,则血溢出杀人。 《陶景本草注》云∶金疮禁食猪肉、梨。 本章节地址:https://www.huangdineijing.com.cn/yixinfang/4740.html 如果您喜欢本站,可以点击收藏本站或者设为首页,方便您阅读本站小说内容! 返回目录:医心方 上一章 卷第十八 治金疮中风方第十二 下一章 卷第十八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发表评论点击这里取消回复。 您的称呼 评论内容 作品推荐: 伤寒杂病论 十八反十九畏 思考中医 本草纲目 汤头歌诀 神农本草经 难经 >>更多作品